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推荐“四类药品”未实名登记、未及时上报信息的零售药店将予以追责

10月25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47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魏力介绍了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药品管理法》第57条的规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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