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通州一小区因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引发火灾,造成5人死亡。电动自行车火灾肇事方已被通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火灾原因初步判断为楼下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电池发生爆炸起火。电动车安全问题再次因此舆论热议。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统计,近年来中国电动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电动车凭借环保、便捷、经济等优势,成为居民的主要交通出行方式之一。电动车迅猛发展的同时,也给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带来压力。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年上升,因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我们对它可以说是“又爱又恨”。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6462起。
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开始施行。《规定》明确指出,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分别处2000元以上10000元、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即便如此,在“最严”管理规定下,仍然有不少车主因为担心电池丢失、小区没有公共充电柜(桩)配套设施等原因,坚持携带电池甚至推车回家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在建筑公共区域充电。由此不难看出,“充电难”问题是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
电动车安全问题频发并不在于电动车本身,而在于管理上的不规范和种种不变,事关民生大事,宜疏不宜堵。首先,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厂家的监管,严把电动车质量关,严禁售卖超期、改装、翻新电池。售出车辆出现问题第一时间控制电动车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溯源电池生产厂家关停整改。其次,政府部门应该发挥管理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和物业单位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进行合理规划布局,把新建或改造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在小区车棚内充电,为电动车充电提供一席之地。最后,对遵守室外充电规定的市民给予积分累计等鼓励政策,逐渐调动市民的积极性,确保《规定》尽早落地见效。
东升镇 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