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电动自行车起火、自燃等问题频发,造成了不小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电动车问题再度被置于舆论中心视野。电动车的体量已经十分巨大,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尤其是大城市,电动车对通勤的辅助作用巨大。可以说,城市运转相当程度要依赖电动车。这是我们看待电动车问题的基本前提:电动车的存在已经是个基本事实,它的便民作用短时间内不可替代。但也正因为电动车广泛存在,它的问题也到了不可忽视的程度。就以电动车最常见的自燃、起火等问题为例,这本是电动车的质量问题,但在城市里,极有可能变成巨大的公共安全隐患。当前普遍的做法更倾向于规劝教育,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等作出一些要求,但效果不太明显。 如何加强电动车治理,成为当前城市管理继续面对和解决的一道难题。加强电动车治理,关键还是在制度。
要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电动车生产企业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强化思想认识,将安全作为电动车生产的重要标准之一。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将电动车使用安全要求纳入街道、社区等日常宣传教育内容,在电动车购置处加强电动车使用安全宣传,提高电动车安全使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因非正当使用电动车带来的安全隐患。
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电动车治理,必须加强监督管理。7月18日杭州一电动自行车就在路上起火自燃,车上两人被严重烧伤,其根源是电动车电池质量问题。加强电动车管理,就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既要严把电动车电池“出厂关”,加强对电动车电池质量的检查,从严把关,确保质量过硬,避免出现电池安全问题;还要严把“抽查关”,加大对电动车电池的抽查检测,由专业第三方机构组织对电动车电池开展随机抽查,按照2019年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安全性能要求,对每一个电瓶/电池实行编码制、登记制,电动车证书标注上电池信息,对电动车电池开展抽查,杜绝三无产品、私自改装等现象。
要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要组织公安、住建厅、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劣质电池翻新售卖等违规现象进行整治,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对电动车发生故障、出现问题的,要进行召回处理,出现事故的,要加大追究问责,进行媒体曝光,承担赔偿责任,切实增强违法成本。
当然,制度能否落地,还在于执行,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从严管理,从严要求,从严追责,真正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加强电动车治理,让电动车成为便民出行的好工具。
青龙桥街道 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