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办公室获悉,春节期间,北京五环路内(含五环路)继续执行禁放政策;五环外的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至晚12点可以燃放,其它时间不得燃放。
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五环路内(含五环路)为全年禁放区;五环路外,由各区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的禁放区域为全面禁放区。
五环外的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至晚12点可以燃放,其它时间不得燃放。
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以下六类区域也是全年禁放区域:一是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60米;二是在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三是在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医院围墙外10米;四是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幼儿园、敬老院、重要军事设施等周边10米;五是在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六是在机场区域为禁放区。
另外,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市禁售、禁放。
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办公室提醒,在禁放区内燃放的、在限放区内不按照规定时间燃放的,或者在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公安部门将收缴烟花爆竹,视情节,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