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进入6月,中小学及幼儿园将陆续开学。今日(5月27日)上午,北京市朝阳法院梳理辖区此前近三年审结的涉校园受伤案例发现,骨折占比高,其中半数受伤是磕断牙。法院建议学校家长注意潜在风险,尤其体育课要设置防护措施。
在校受伤半数磕断牙 建议加强牙齿保护
朝阳法院双桥法庭法官张君斓介绍,朝阳法院统计近三年审结的涉校园体育活动受伤案件,发现双杠运动中屡次出现老师未铺设海绵垫的情况。此外,在校生受伤造成骨折伤情最多,占比84.8%。其中,牙齿折断的占比51.5%。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学生牙齿相关方面的保护,必要时可以购买保险。
朝阳法院介绍,小红(化名)是北京某校中学生,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安排学生进行双杠训练,因未铺设防护垫,小红从双杠跌落摔伤脸部,导致一颗牙齿脱落。小红认为学校未尽到注意义务和管理义务,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等。
法院审理认为,体育老师组织学生在水泥地上进行双杠训练且没有设置防护措施,是学校安全管理存在疏忽,由此导致学生受伤,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张君斓法官表示,除《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定,学校应当配备和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因此,在此类案件中,由于任课老师未设置安全保护措施或学校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学生受伤的情况下,学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学生在校遭遇霸凌 校方未尽职责须赔偿
校园霸凌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此前,朝阳区某中学曾发生一起高中生之间的霸凌案件。朝阳法院方面介绍,小雪(化名)长期在校编造女同学小花(化名)和其他男同学的“恋情”,并指使其他同学在背后宣传、议论,多次用含有不文明语言的外号称呼小花,给小花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压力。在长期诽谤、刺激下,小花被诊断为抑郁伴焦虑状态、精神障碍,并产生了医疗费等。小花认为小雪对其进行有组织的欺凌、侮辱,导致其出现精神问题,学校及老师没有及时发现和帮助,也应当承担责任,故将小雪和学校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雪是此次事件的组织者,是直接侵权人,其应当对小花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大部分责任。小花在校期间因其他同学的不当言行导致抑郁、焦虑、精神障碍,学校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发现并制止,也应当承担少部分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小雪承担70%的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
法院表示,学生的心理健康应当引起学校和家长足够的重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