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办公室5月8日下发《关于对57个存在突出隐患居民小区实施挂账督办整改的通知》,提出对存在消火栓损坏问题的57个居民小区实施挂账督办。
《通知》要求,挂账小区所在街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调度指挥隐患整改工作,主管安全工作副职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强对社区(村)委员会的培训指导和督促考核,落实整治责任措施。有维修资金的要协调解决矛盾,尽快启用资金整改,无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不足的,要采取居民自筹、政府补助或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维修资金,落实整改。对于失管弃管的挂账小区,有产权单位的要督促产权单位落实物业化管理,无产权单位的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助、居民自筹经费、组建居民自治组织等方式,落实物业化管理。
《通知》提出,挂账小区的物业单位、产权单位为小区的管理单位,负有主体责任,对于失管弃管挂账小区,暂未落实物业化管理的,由所在街乡、社区(村)委员会承担管理单位职能,落实主体责任。管理单位要制定具体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时限,积极落实整改任务,一时无法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并配合属地政府予以整改。加强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应急力量建设,落实联勤联动、夜间巡逻、社区联防、邻里守望等措施,遇有突发火情第一时间到场处置。落实常态化巡查检查,可燃物、电动车、疏散通道经常性清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