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将对三项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三项法规出台配套政策共26项。11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三项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任组长,检查重点包括《条例》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性政策文件,共5项,其中包括建立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制度,制定、完善接诉即办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拟订街道办事处设立标准等。此外,检查重点还包括关于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机制的落实情况,关于街道办事处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落实情况等。执法检查主要采取网络调查、视频会议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任组长,检查重点包括法规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作出的配套文件制定情况,其中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6项,包括关于制定各区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计划,关于逐步推行净菜上市的措施和具体办法,关于可回收物目录,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等。其它检查重点包括生活垃圾减量措施实施情况,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落实和混投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等。
对《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重点包括法规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作出的配套文件制定情况,共5项,包括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具体办法等。其他检查重点包括物业服务中楼道堆物、私搭乱建、高空抛物等突出问题的推进解决情况,物业服务收费市场调节机制的建立情况等。
检查方式包括市区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典型案例调研、委托民意调查等。11月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