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因外埠车辆需办进京证,男子张某开始钻空子。他自称可以包办2020年全年的进京证,诈骗6人近两万元。新京报记者今日(4月22日)从通州法院获悉,该案于近日宣判,张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张某发布的朋友圈截图。通州法院供图
据通州法院介绍,被告人张某此前一直通过帮他人代办进京证收取手续费挣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自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每辆外埠号牌车辆一年中只可办理12次进京证。新规实施后,其代办生意受到影响。
利用外埠号牌车主规避新规的心理,张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称可代办2020年全年进京证,每周100元,包月360元、包季13周1040元,半年26周1950元,包年52周3640元。如有人质疑,张某就谎称自己有内部渠道,可以办理。
然而,通过他办证的人不仅没有等到进京证,钱也打了水漂。经调查,2019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张某谎称可办2020年全年进京证,骗取路某等6人共计人民币18120元。
目前,被告人张某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通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发布的信息内容与北京市相关政策相抵触,损害城市交通政策权威性,依法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坦白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张某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法官表示,每辆外埠号牌车辆办理进京证的次数会按照相关通告严格实施,不存在变通的可能性。据了解,从2月17日起至疫情结束,外埠小客车办理进京证暂停现场办理,一律改为网上申办。法官提醒外埠号牌车辆车主和使用人提高警惕意识和识别能力,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