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在北京密云法院巨各庄法庭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女子李某因对原告唐某不满,情绪过激,竟趁审判人员不备当庭将唐某提交的证据材料撕毁,该行为导致庭审未能顺利进行。
为维护司法秩序,法院依法决定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1日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唐某诉称,其承包的土地与被告李某承包的土地相邻,土地南头留出六尺走道,方便双方管理土地时使用。被告李某之夫在世时,将通行的走道栽上树木,影响了原告通行。4月27日,经村委会调解,李某同意将双方通道上的树砍掉,后又反悔,至今未砍。李某的行为直接影响原告对承包土地进行管理,故诉至法院。
但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李某因对唐某不满,情绪过激,竟趁审判人员不备将唐某提交的证据材料撕毁。事件发生后,密云法院巨各庄法庭迅速调动法警将李某进行控制。承办法官依法对李某进行了严厉训诫。
经过法官的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及造成的严重后果,诚恳向法官道歉,并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遵守法庭秩序。最终,密云法院依法决定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1日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送达处罚决定后,李某已于当日全额缴纳罚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通讯员 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