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肇敏,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2006年,杜肇敏考入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办公室任出纳员、侦查监督科任助检员、公诉科任检察员。她把“踏实做人、扎实工作”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
“爱我所爱,无怨无悔”。杜肇敏这样表达自己从检十年对未检工作的认识和感悟。她时刻把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执着倾注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中。虽然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她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敢于负责、负责到底的精神,以勤奋刻苦的作风,努力实现维护公正,执法为民的工作目标,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工作中实践着自己的职业理想和人生价值。
未检工作面临的都是青少年,必须符合青少年的心理和成长规律,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效。杜肇敏将“未成年人犯罪防患于未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延伸触角,努力搭建预防犯罪的防火墙。除了秉承“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古训,杜肇敏还坚持“让失足少年重拾信心,在成长路上不让一个人掉队”的信念。在她的努力和关护下,未检科利用心理疏导室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2013年以来,开展心理辅导30余人次,她所帮教的未成年人有7人考上了大学。看到这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杜肇敏心里有说不出的幸福感和成就感。
从事检察工作多年,杜肇敏积极贯彻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在开展法律“四进”的基础上,分析当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的特点,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将经验成果及时转化成经验材料。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杜肇敏荣获“优秀政法干警”“黑河市战线标兵”“公诉业务能手”“未检战线标兵”“未检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她在未检科的6年来,未检科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被市、省、国家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她本人也在全国未检30周年活动中受到高检院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