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买卖办理过户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有些司机不知是真不懂还是有意为之,车辆买卖正准备办理过户,竟然就将车牌卸下,结果被交警拦下。
8月14日上午9时21分,在北京市昌平区汤立路东三旗路口,正在执勤中的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突然发现一辆棕色“丰田”轿车没有悬挂牌照,随即将该车拦停。民警在该车的前后挡风处也没有发现黏贴临时号牌。经对司机刘某(男45岁)进行询问得知,原来该车是刘某前一天刚刚在附近亚市购买的二手车,因为买车时已经接近下班时间,没有办上过户手续。“打算去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就把车牌卸下来了。”这个理由貌似合情合理,但实际上却不合法。因为购买二手车办理过户,没有必要卸下牌照,到了交易市场需要的时候再卸下牌照完全无妨。况且,车辆上路必须悬挂合法牌照,这是交通法规规定也是基本常识,因为购买新车都要办理临时号牌,且还要按照规定位置黏贴,否则都是违法,更何况是买卖二手车。所以,以过户为由卸下牌照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因此,对司机刘某以办理车辆过户为由卸下车辆号牌的行为,交警给出了答案:按照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记满12分后驾照被当场扣留,司机要参加满12分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回驾照,且其A2的准驾车种也要降级。没有了驾照,车辆也没法开了,还得找其他司机代驾,这对从外省市只身来北京买车的刘某来说,过户当然也就暂时办不成了。这个处罚结果对刘某来说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增强交通法规意识,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对每一名机动车驾驶员和普通市民都非常重要,以免因为这种貌似“合理”的交通违法而受到“意外”的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通讯员 李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