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发展白皮书(2009-2019)》。
数据显示,涉未成年民事案件数量数量呈现先上升、后逐渐平稳的趋势,60%以上的伤害事故发生于在校学生之间,50%以上的伤害发生在学校操场、体育场馆。此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量十年间呈波折下降趋势,其中,未成年人实施的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及性犯罪占全部犯罪的90%以上。
伤害事故超六成发生于在校学生间 过半发生在操场、体育场馆
据了解,2009年6月,北京一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减刑、假释案件。
未审庭自成立以来,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共计4175件,其中民事一、二审案件2071件,占全部案件的49.6%;刑事一、二审、减刑假释(含成年罪犯)案件2087件,占全部案件的50.0%;行政一、二审案件17件,占全部案件的0.4%。年总受理案件量呈现先上升,后逐渐平稳趋势。
2013年,受一中院辖区调整的影响,案件量较之前有所减少,但在辖区调整后的六年间保持平稳,每年约为350件。
一中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数量也呈现先上升、后逐渐平稳趋势,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侵权纠纷及未成年人为当事人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累计占全部民事案件的87.8%。案件案由从最初的十几种,扩展到包括合同纠纷、物权纠纷、执行异议之诉等在内的四十余种。
在备受社会关注的校园伤害案件方面,一中院十年来共审理此类案件167件。其中60%以上的伤害事故发生于在校学生之间,50%以上的伤害发生在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在37.2%的案件中学校因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而被判决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据了解,一中院审理与未成年人权益关系最为密切的抚养类纠纷案件448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21.6%。这类案件呈现出父母之间矛盾较深且争议焦点集中;诉请变更抚养费数额、抚养关系的理由多样化;主张抚养费的数额不断增加等特点。
未成年犯罪十年间波折下降 未成年被害人过半遭性侵
一中院未审庭十年间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83件,刑事二审案件217件,判处未成年被告人261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量十年呈波折下降趋势。其中,未成年人实施的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及性犯罪占全部犯罪的90%以上。
在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遭受性侵类犯罪人数占全部未成年被害人总人数的52.3%;在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件中受侵害的占全部未成年被害人总人数的32.4%;因抢劫、盗窃犯罪而受财产损失的占4.2%。
审理行政案件17件,内容主要涉及与未成年人权益密切相关的教育考试、身份户籍、工商登记等行政管理领域。
审理未成年人减刑案件(含成年罪犯)1261件、假释案件(含成年罪犯)526件,经认真审查和严格把关,裁定不予减刑4件,对刑罚执行机关报送的51件减刑案件的减刑幅度进行了调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