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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江一女子生意失败欠外债,卖淫挣钱染艾滋病,仍与多人发生关系!)
明知身患艾滋,却仍从事卖淫活动—被判刑!2019年7月31日上午中江法院在德阳市看守所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某犯传播性病罪一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4年高某某从外地来到中江,最初以开茶馆谋生,生意失败后,到一饭店从事服务员工作,后因欠车贷、外债,自2017年5月开始,经人介绍到中江县仓山镇仓山老医院附近一名为“黑哥”的男子租住的出租屋内卖淫。两人有着“明确的分工”,并“按利分成“,“黑哥”负责招揽客人,每次收取50元嫖资,高某某得40元,剩余10元作为卫生费交由“黑哥”。期间,高某某在仓山共卖淫几百余次,收取嫖资一两万元,每次卖淫一般均采用避孕措施,部分时候因客人要求,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 直接与客人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