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1991年3月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现任黑龙江省同江市纪委常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
孙艳始终坚持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她是市、县两级纪委公认的审理业务能手。2018年监委成立后,孙艳带领审理工作人员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上取得突出成绩,并成功承办了佳木斯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质量年”同江现场会。在佳木斯地区“精品案件”“精品审理文书”评选活动中,同江市获得了精品案件第一名、精品审理文书第二名的好成绩。
工作中,孙艳敢于坚持原则,她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她敢于较真、勇于碰硬、遇到问题不绕,遇到困难不躲,遇到复杂案件不软,敢于迎难而上,善于攻坚克难,人送外号“孙法官”。在从事审理工作23年里,她出色地完成了1000余起违纪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从未发生一起冤假错案,未出现一起申诉案件。
审理室是“女生之家”,年轻女干部占了多数,孙艳充分发挥了“传帮带”作用,以身作则,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周围的每位同事。在她的带领下,整个单位的女同胞精神饱满,敢于吃苦, 以女性独有的细致耐心和“严深细实”的作风奋战在纪检监察一线。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时期的审查调查工作对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孙艳身先士卒,找差距、补短板,扩充业务知识,夯实专业本领,强化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主动帮助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的岗位需求。她牵头承办了同江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活动,5名纪检监察干部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全委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未来,孙艳将继续以担当的精神、创新的勇气、扎实的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由于工作业绩出色,孙艳不仅赢得了干部群众的赞许,还多次获得同江市委市政府嘉奖,2017年获得市委授予的“党性忠诚岗”称号,树立了新时代女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