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一正厅级干部被公诉)
日前,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子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子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
被告人刘子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神华胜利能源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神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原任神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月22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子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国家有关部门协商管辖,目前正接受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子安简历】
1981年1月至1991年6月,陕西省神木县神木中学教师;
1991年6月至1996年10月,华能精煤神府公司宣传部部长;
1996年10月至1996年12月,神华神府公司党委副书记;
1996年12月至1999年04月,神华神东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
1999年4月至2005年4月,神华准格尔能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2005年4月至2010年12月,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间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兼中国神华胜利能源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0年12月至2015年3月,神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5年3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