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横行一方的“矿霸”被端)
“一个是村支书,一个是村主任,他们在桥梁村欺行霸市、横行乡里,当地村民和矿上的人都不敢去招惹。”提到杜某军、郭某东二人,毕节市金沙县新化乡林东龙凤煤矿的工作人员深感无奈和愤恨。2019年3月,金沙县公安局将桥梁村支书杜某军、村主任郭某东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收到线索后,县纪委监委立刻成立调查组展开核查。
2012年,杜某军、郭某东等7人集资创建金沙桥梁汽车运输公司,与林东龙凤煤矿所属的鑫林洗煤厂达成合作,负责运输煤炭并收取一定运费。
桥梁运输公司建立后,为了攫取更多利益,公司主要人员开始谋划以强硬手段实施“堵矿”行动。“公司的黄某礼、王某明等人将运煤车辆开至林东龙凤煤矿处,将煤仓堵死,要求林东龙凤煤矿将煤炭运输权限全部交由桥梁运输公司。”郭某东在接受调查时说道。
2015年至2017年期间,桥梁运输公司7名主要人员共组织进行七次“堵矿”行动,导致煤矿生产“瘫痪”。同时,堵矿人员还多次口头威胁煤矿管理人员,意欲达到垄断林东龙凤煤矿煤炭运输权的目的。
“在我的地盘,你们就要听我的话,不然老子给你好看!”一次“堵矿”行动导致林东龙凤煤矿绞车作业“瘫痪”,杜某军用粗俗言语恐吓煤矿工作人员,并以“村支书”身份压人,态度十分嚣张。
除此之外,桥梁运输公司还强行抬高煤炭运输价格。“他们要求涨价,不涨价就不给运煤。迫于无奈,我只能答应他们的要求。”金沙宏亚精洗煤厂购煤时便深受其害,该厂老板余某某谈到此事十分生气。
强行垄断煤路、肆意抬高煤价,如此斑斑劣迹已昭然若揭。在新化乡桥梁村地界,以杜某军、郭某东二人为首纠集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通过“堵矿”“抬价”等行为扰乱当地煤矿的生产经营,损害了群众利益。
任何黑恶势力在法纪铁律面前,注定无所遁形。2019年4月,杜某军、郭某东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6月,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杜某军、郭某东等7人有期徒刑四年到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曾经横行一方的“矿霸”,统统沦为了阶下囚。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