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门13岁少女与25岁男子网恋,差点断送前程)
网络如此发达的现代我国未成年人上网人数占比越来越高在今天越来越小的孩子能轻松获得上网工具社交软件更成为青少年日常交际的重要方式与此同时这也给家长、给社会监管带来不小的压力未成年人成为潜在的受害群体第二期《未检之窗》我们通过一则开平实际案例来着重关注未成年人性侵和拐骗方面的内容说的是网恋,讲的是性侵,要的是重视以爱之名,实为性侵开平少女微信交友陷入“网恋”对方却是25岁青年2016年8月,开平一名女中学生就在微信上结交了一名社会青年,差点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时至今日,其母亲仍然为此事感到心有余悸。我们一起去了解是怎么一回事。

2016年8月,开平一名13岁的女中学生小李,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25岁的社会青年张某。在多次的聊天过程中,小李渐渐被张某身上的某些特质所吸引,在张某甜言蜜语的轰炸下,最终两人发展成为了“情侣关系”,并约定于2016年8月下旬在开平见面。

2016年8月26日,张某从广州来到开平与小李碰面,见面后的两人,再次加深了对彼此的好感,随后便一起入住了开平市一酒店。

发生关系、劝其退学社会青年引诱未成年少女“私奔”随后,张某在明知小李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与小李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同月28日,张某还教唆小李逃学,希望能与小李一起在外游玩,以增进彼此的感情。不经世事的小李被所谓的恋情冲昏了头脑,发信息给母亲称其要离家游玩几天,之后便没了消息。

小李的母亲苦苦寻找几日无果,无奈之下只好求助警方。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小李通过QQ与母亲进行了联系,表达了自己想要放弃学业的想法,在母亲的劝导之下,小李的态度仍然很是坚定。

好在,通过警方的侦查,最终找到了小李和张某,并将张某成功抓获。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到底犯下了哪些罪行呢?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吴素敏:

“在本案中,社会人士张某犯下了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的规定,强奸罪分为普通强奸与奸淫幼女两种类型,奸淫幼女是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进行性交的行为,并且不管幼女本身是否自愿,都将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是从重处罚。此外,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张某还犯下了拐骗儿童罪。拐骗儿童罪是指以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这项罪行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张某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小李在多方的劝导下也回归到了正常的学习生活。我们有话说通过这个案件可以看到,现在有些不法分子会打着谈恋爱的旗号和幼女发生性关系,未成年人又因为身心发展不成熟,很容易上当受骗。因此,开平市检察院提醒,未成年人应以学习为重,谨慎对待网络交友,家长则要正确引导孩子上网,关注孩子的日常动向,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新闻多看点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家庭作为第一道屏障应有所作为外社会也在努力探索解决办法一个月前,广州市检察院正式上线“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据库”500多名有前科的人员被列入“黑名单”家长们都看看这一则央视新闻其中,更有办案多年的检察官对广大家长的忠告和建议多做一点宣传多普及一点法律知识多学一点保护未成年人知识将这一期未检之窗扩散出去类似悲剧或许就能少一点,再少一点

本文来源:开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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