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嫌猥亵同居女友13岁女儿 “继父”被批捕)
7月8日晚21时许,江西省兴国县潋江镇某小区内,13岁的初一女生小芳(化名)遭到“继父”(未领证,实为母亲男朋友)刘某兴的猥亵。案发时,小芳母亲不在家。获悉女儿遭男友猥亵后,她第一时间赶回,并让刘某兴写下猥亵的经过,同时“保证不会再犯”(《江西13岁初一女生疑遭“继父”猥亵 警方:全力侦办中》)。7月10日,兴国县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兴国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并@红星新闻称,兴国警方接到小芳的母亲报警称,“其女儿(13岁)于7月8日晚在家中遭酒后的刘某兴猥亵。接警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当天凌晨4点20分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兴(男,55岁,兴国县人,系郭某同居多年的男朋友)抓获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兴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兴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