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人死亡,司机被终生禁驾)
半岛记者 尹彦鑫2017年11月26日17时10分许,张某某醉酒(140.98mg/100ml)后驾驶鲁BA13S7号小型轿车沿胶州市铺集镇沟里路村南北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铺集镇沟里村南侧路段,偏左行驶,与对行侯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载战某某)相撞,致侯某某、战某某受伤;战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月28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某弃车逃逸。张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侯某某、战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张某某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同时,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