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绵阳:10人组团“酒托”诈骗140万元 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警方提供
中新网绵阳7月15日电 (杨勇 吕婕 黄卓)记者15日从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获悉,2018年引起网民关注的“酒托”诈骗案涉嫌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该犯罪集团共计涉案45起、被害人45人,冻结涉案资金25万余元,涉案金额高达140万余元。
据介绍,2018年10月10日18时30分,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罗某某报案称:当日15时20分至16时,其被女性网友以谈恋爱为名带至绵阳市科创园区某酒吧内进行消费,几十分钟内女网友点了6瓶“高档”葡萄酒,被店方告知消费2万余元人民币,与女网友分开后发现被诈骗,然后报警。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警方提供
接警后,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员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挡获犯罪嫌疑人唐某(男,29岁,江油市马角镇人)、张某(男,26岁,绵阳市游仙区人)。经审讯,充当“服务员”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张某如实供述了整个犯罪团伙的犯罪手法及诈骗受害人罗某某的犯罪事实:2017年以来,该犯罪团伙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男,30岁,绵阳市游仙区人)为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在巴中市巴州区、绵阳市涪城区、绵阳市科创区以短租的形式承包咖啡厅、酒吧等场所,安排“键盘”冒充女性在网上搭识陌生男性,以“交朋友”“谈恋爱”等幌子约受害人见面,再将获取的被害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经“传号手”提供给“酒托女”,由“酒托女”田某(女,26岁,绵阳市涪城区人)、卿晨某靓(女,20岁,绵阳市涪城区人)等6名女性冒充“键盘”在网络上虚构身份,诱骗被害人到短租的场所消费,“服务员”三人分工明确,一人店外望风,两人店内卖酒,采用以不合格酒或廉价酒冒充高档酒等方法,骗取被害人钱款。
意识到案情重大,城北公安分局召集刑侦、经侦、法制相关人员组成案侦专班,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侦查工作思路。2018年11月16日,城北公安分局发布“关于敦促以卢某某为首的‘酒托’诈骗犯罪团伙在逃人员的通告”,随后,在逃犯罪嫌疑人陆续自首归案。
经查,以卢某某为首的“酒托”诈骗犯罪集团共计涉案45起、被害人45人,冻结涉案资金25万余元,涉案金额高达140万余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