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警方抓获125名“人伤黄牛”,涉案近亿元!)
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骨折,却被鉴定出十级伤残;抽烟落下的老毛病在伤残鉴定时被“移花接木”,成了获得高额理赔的筹码。交通事故中的事件当事人为了图省事求助于“交通事故理赔中介”,伤残鉴定只需拍张照片,还有未曾谋面的律师出面帮你打索赔官司。殊不知,自己的伤势到了这些中介的“人伤黄牛”手中,却变成了非法敛财的利器。近日, 上海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特大虚增伤残等级骗取保险理赔金案,共抓获“人伤黄牛”等犯罪嫌疑人125名,涉案金额近亿元。

什么是“人伤黄牛”?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陆敏韡警官介绍,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由于理赔涉及环节多、手续复杂,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交通事故理赔中介”。他们熟悉理赔流程,专门为事故伤者代理索赔,从中收取服务费,俗称“人伤黄牛”。而由于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在理赔款中占比较高,金额较大,且直接与伤者的伤残等级挂钩,部分中介通过不法手段,谋求利益最大化。“人伤黄牛”医院蹲点找客源2015年8月,市民王女士在浦东新区骑行自行车时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其左侧髋臼骨折。就诊期间,“人伤黄牛”夏某在医院蹲点寻找客源,了解到王女士受伤的情况,即冒充律师主动搭讪,并自称专门从事交通事故理赔业务,可为伤者提供垫付医药费、安排伤残鉴定、向保险公司索赔等一条龙服务。在夏某的诱导下,王女士为贪图方便,与之签订了交通事故理赔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夏某为其代理交通事故理赔事宜,获赔的保险理赔金中2.5万元归王女士,超出部分则归夏某所有。2015年12月,夏某通知王女士至其办公场所进行伤残鉴定,期间仅为王女士拍摄了手持证件的正面照片。随即,夏某与上海某民营鉴定所负责人兼主要鉴定人张某相互串通,由张某在未实际开展伤残鉴定的情况下,认定王女士左下肢活动受限,构成十级伤残,出具虚假的鉴定意见书。律师钱某则在未与王女士直接联系沟通的情况下,作为王女士的诉讼代理人,凭借伪造的民事诉状起诉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医疗费、三期费用等,同时还凭借伤残等级虚高的鉴定意见书要求额外赔付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最终获赔保险理赔金12万元。伤情“移花接木”获赔95万余元2015年12月,闵先生在步行时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其肋骨多发性骨折,胸骨及肩胛骨骨折。2016年4月,“人伤黄牛”刘某、顾某等人冒充律师联系到闵先生,蛊惑闵先生将事故理赔交由其代理。此后,双方签订了交通事故赔偿金买断协议,约定由刘某、顾某等人向闵先生先行支付30万元,而本次事故中获赔的理赔金则全数归刘某等人所有。2016年6月,顾某陪同闵先生至上海某民营鉴定所位于惠南镇的一处门面房(系违规鉴定场所)进行伤残鉴定。期间,鉴定人孔某仅为闵先生拍摄伤处照片,全程未与伤者交流,鉴定过程也仅持续几分钟便结束。刘某等人还陪同伤者至医院进行通气弥散残气测试。由于闵先生有长期吸烟史,其肺功能原有受损,最终测试结果为混合性肺通气功能障碍。孔某移花接木,将该结果归咎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呼吸功能障碍,并杜撰伤者在鉴定过程中存在快走、蹬楼气急明显的症状,以此认定伤者构成呼吸功能障碍四级伤残。此后,律师钱某根据刘某指令,作为闵先生的诉讼代理人起诉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最终获赔保险理赔金95万余元。上海警方全链条捣毁12个犯罪团伙公安机关经对上述两起案件调查取证发现,伤者王女士和伤者闵先生伤后均已痊愈,交通事故并未对其活动能力造成影响。据此,公安机关会同市司法局组织专家对伤情开展评定,最终认定上述两名伤者均不构成伤残等级,原鉴定意见错误。根据有关线索,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自2018年6月起,会同浦东、虹口、金山等分局组成联合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在市司法局、市银保监局的密切配合下,上海公安机关历经近一年的缜密侦查,于今年3月29日、5月29日开展波次收网行动,一举捣毁12个在本市连续作案的“人伤骗保”犯罪团伙。经查,2014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宣某、王某等12名无业人员为首,各自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招揽诱骗交通事故伤者签订事故理赔代理协议,并伙同个别鉴定人虚构、夸大伤残等级,勾结个别律师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骗取保险理赔金。这一系列案件的成功告破,实现了本市公安机关对“人伤骗保”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目前,涉案的1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相关鉴定机构已停业整顿。市司法局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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