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手阔绰的男顾客借走姐妹花的20万,人不见啦)
梅州梅县区大新东路附近开店的曾女士向《民生820》反映,说自己和妹妹都借了不少钱给同一名男子,原本想着有借款合同作为“保障”,可没想到合同到期了,两人却傻眼了!

在梅县区大新东路曾女士的店里,她告诉记者,2017年9月,自己开了这家理发美容店,没多久,店里就来了一名出手阔绰的男顾客,在店里消费都是用比较好的产品,开着车,提着个包。对方说他是开驾校的,曾女士也就相信他。

曾女士称,这名男顾客隔三差五就会来店里消费,一来二去,两人也就这么认识了。当时还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他,妹妹与这名男子相处得也算融洽。

曾女士称,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自己和妹妹当时就已经把他当作“家人”看待,直到去年6月份左右,这名“准妹夫”突然提了个请求。

曾女士:说他的朋友开公司要资金周转,问我可不可以借钱,要不要股份。我说我不要股份,钱可以借给他。第一笔借了两万元。

看在是“准妹夫”的份上,曾女士说,自己在去年6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这个男子转了第一笔钱,之后,对方又以各种理由陆陆续续借钱。


曾女士:去年9月份,他说一个朋友开工厂要十多万元,我看那家工厂很大不可能倒闭,也就相信他了。最后一笔,9月3日我借了4万元, 我妹借了5万元。曾女士称,借钱后,自己心里总是感觉不踏实,一边觉得对方借钱有些频繁,另一边又觉得没有任何字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于是,曾女士来到了男子所说的驾校打听消息,驾校那边说,根本没见过这个人。

曾女士说,经过催促,一直到去年12月底,男子才来到店里,给她们两姐妹各补上一份《借款合同》。记者在曾女士提供的借款合同上看到:乙方分别向曾女士姐妹借款14万元和6万元,承诺在今年5月1日当天还清全部欠款。曾女士说,男子到了还款日期却依旧不还钱。

在采访过程中,曾女士也当着记者的面多次拨打该男子的电话,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为了进一步求证,记者也多次拨打曾女士提供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无奈之下,曾女士姐妹只好报警。

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借钱或者被借钱是不少人都会碰上的事,面对“准妹夫”、“准亲戚”等特别的社会关系的人,在经济往来时,如何操作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民生820》法律服务团的黄长云律师告诉记者,在法律通常意义下,借款事实先发生,事后再补写借款合同的这种方式,在文书书写的规范性上存在不足,需要引起重视。

《民生820》法律服务团 律师 黄长云:借款合同从法律通常的意义理解,双方当事人约定好的愿望达成一致,至于钱是否已经借出,单从合同是得不出结论的。

黄律师表示,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代表双方必然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一定的风险。

《民生820》法律服务团 律师 黄长云:对以前借出的款项事后补充相关文书,最好在文书上要说明清楚,如果合同里没有对以往的事项进行记载,时间长很容易造成争议。另外,补充的文书名称最好能够直接显示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借条、借单、借款结算协议等。

黄律师提醒,在经济往来过程中,一定要对风险有足够的重视,培养提前自我保护意识,对对方的资信状况、人品要有充分了解。说到底,涉及到钱财的事,大伙还是要提高警惕才行!欢迎转发 严禁转载版权归《民生820》所有,如需引用请联系我们《民生820》热线:13823831820记者:思娇、小亮责编:婷婷编审:祖全审核:新林、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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