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门女孩与房东相恋,怀孕后被赶走)
有人说,在花季一样的年龄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你侬我侬,无忧无虑
但是!恋爱并不只有美好的一面...
如果由亲密的情侣
变成仇人
又该如何呢?
女子与房东成为情侣 怀孕后却被赶出家门
90后女孩小艳:我没有喜欢他 他要给我赔偿或说法
28岁的小艳
今年3月来到江门打工
通过网络在江海区租了一个房间
入住的第一晚
小艳发现房东何先生“不老实”
两人同居后确立了情侣关系
后来小艳意外怀孕
小艳满心欢喜地以为这个孩子
可以让他们的关系更进一步
不料男友得知后立即变脸
甚至对她大打出手
对于这段来得快、去得也快的感情
小艳直言很后悔
小艳:“由始至终我都没有喜欢过他,对他一直都是很无奈,根本就不尊重我的意愿。之前我想着有孩子可能感情还有一线希望,但是现在没有了,他对我的伤害要给我一些赔偿或者说法。”
前男友何先生:愿意支付合理费用
小艳说
她曾多次上门找前男友协商
却遭到对方的殴打
近日本台记者陪同小艳
来到蓬江区广场东路某写字楼
找到了小艳的前男友何先生
何先生当场承认孩子是他的
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费用
打算到法院起诉小艳的朋友
因为他发抖音视频侮辱何先生的人格
令何先生现在不敢回家
何先生:“我行得正站得正,不怕你曝光。我现在被迫辞职,月底就走了。因为她多次来踢门,影响我的工作。”
经过考虑
小艳提出可以打掉孩子
但何先生要为此支付2万元的赔偿
对此
何先生马上拒绝
认为医院的费用实报实销
其他合理的费用应该在四位数以内
最终双方争执不下,记者建议压后调解。就在约定再次协商的前一天,何先生以“工作忙”为由爽约,称希望和小艳私下协商。但在发稿前,小艳却告诉记者,何先生已经联系不上。
律师:男女双方都有责任
律师黄琼芳表示,这个案例里男女双方都有责任。对于女方索偿应该分两方面来考虑,“第一方面,如果她真的把孩子生下来,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可以跟男方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对于抚养权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和确权。另一个方面,如果她不生,但是想索偿,这方面她应该举证,术后才有诊断证明书,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这样才可以估算损失有多大。”
小编在此提醒女孩子们
虽说恋爱中的事是你情我愿
但希望大家带眼识人,爱惜自己
不要被当前的美好蒙蔽了双眼
以免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
最后也提醒何先生
人在做,天在看
是个男人就应该勇敢站出来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希望你能主动联系小艳协商解决问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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