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一男子明知朋友饮酒还借车 出了事故把朋友告上法庭)

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男子将车借给喝酒后的朋友开,途中不幸发生事故,遂将朋友告上法庭讨要近八万元维修费用。法院审理认为,明知朋友饮酒还借车,原告也有错,可依法减轻被告责任。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纠纷案。2018年9月8日晚上,邵某与赖某(均为化名)等朋友共五人约好去某酒店吃饭喝酒。9月9日凌晨两点多,吃饱喝足的邵某、赖某及其他朋友在结束饭局后,准备再去附近的酒吧玩。考虑到叫代驾一辆车坐不下五个人,邵某便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赖某,让喝了酒的赖某开车。随后,车辆在经过一个路口时不幸撞到了防护栏,造成车内的三个安全气囊弹出、变速箱破裂、车辆外观严重变形。事故发生后,经相关汽车维修公司评估,该车需要维修费用77900元。“赖某不听我的劝告,不请代驾司机,自己开我的车发生事故。”邵某说,赖某对车子的损坏应负有完全赔偿责任。而赖某则表示,当时自己曾数次重申喝酒不开车,且邵某所说请代驾的说辞也与事实不符。两人意见不统一,邵某遂将赖某告上法庭,索要77900元赔偿费。法院经审理认为,邵某与赖某一起吃饭饮酒,在明知赖某喝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车钥匙交其使用,因此邵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依法可以减轻侵权人赖某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定赖某应赔偿邵某汽车维修费35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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