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醒!在职教师这条“红线”绝不能碰!吉林市已有5人被通报)
日前,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2019 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8-2019 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
普通高中2019年7月20日—8月18日,计4周;
中等职业学校在确保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离校时间可提前一周左右,用于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9年7月13日—8月18日计,5周。中小学校学生8月19日开学,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
《通知》还要求: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持续开展暑期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
重点来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持续开展暑期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
今年年初,长春市教育局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净化教育生态环境,印发了《关于落实“2019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贯穿全年始终在全市开展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行动。
在《方案》中,此次专项行动治理范围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公共场所、私人住宅、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未经审批的非法培训机构等违规补课行为。此次专项行动要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构建起权责明确、齐抓共管,打防并举、疏堵结合、规范有序、标本兼治的治理体系和格局,不断净化教育生态。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重要内容,是实施教育惠民及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区域专项治理的主导作用,推进落实《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严密组织,严格排查,严肃处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方案》强调,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有件必查,查实必究。对违规违纪教师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机制,进一步强化规范,强化监督,强化管理,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不断提升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
同时,吉林市教育局近期查处了5起典型问题并进行情况通报。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近期五起教师违规办班补课
典型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吉林市属民办学校:
今年以来,吉林市教育局不断加强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治理力度,但仍有个别教师顶风违纪,违规办班补课。现将吉林市教育局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吉林市第九中学教师谭英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4月7日,谭英违规参与部分家长组织的补课班进行补课问题被查实。经吉林市教育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谭英行政记过处分(处分期12个月);责成吉林市第九中学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1年半);取消其一切个人获得的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调离现工作单位。
2.吉林市第九中学教师邵玉新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5月3日,邵玉新违规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问题被查实。经吉林市教育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邵玉新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由一级教师降为二级教师(处分期24个月);取消一切个人获得的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责令其做出书面深刻检查;对其进行系统内通报批评。
3.吉林市第十二中学教师权花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4月7日,权花违规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问题被查实。经吉林市教育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权花行政记过处分(处分期12个月);调离现工作单位;责令其上缴违规收费1万2千元;取消其一切个人获得的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责令其做出书面深刻检查;对其进行系统内通报批评。
4.吉林市昌邑区博海中学教师梁凇伟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4月7日,梁淞伟在桦皮厂镇一处租用的住宅楼内违规办班补课被查实。经昌邑区教育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梁凇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一级教师降为二级教师);责令其上缴违规收费1万6千元。
5.吉林市亚桥中学教师马云龙违规补课问题。2019年4月20日,马云龙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班补课问题被查实。经吉林市亚桥中学校务会研究决定:给予马云龙解除聘用合同处分;3年内不允许其它中小学校(含民办)聘用;责令其退还违规收费;责令其做出书面深刻检讨;对其进行系统内通报批评。
面对即将来临的暑假
提醒各位在职教师
千万不要违规办补课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