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馋的男子张梁(化名)不愿到市场花钱买鱼吃,而是选择携带工具深夜来到萧太后河电鱼,被巡逻经过此处的北京通州警方当场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男子电鱼被抓现行
“这一段时间嘴馋了,我就想着到河里捕几条鱼吃,没想到触犯了法律。”7日11日,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派出所,嫌疑人张梁后悔不迭。
据张梁说,在之前一段时间,他请人帮忙在某购物平台上购买了一套电鱼用具,准备趁夜黑无人时捕鱼解馋。7月11日凌晨时分,一觉醒来之后,他拿着那套工具到口子桥下的萧太后河电鱼,没想到刚过20多分钟,就被警方当场抓获。
张梁说,他不识多少字,也不认识岸边竖立的禁止捕鱼标志牌,更没去看桥头一侧张贴的《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因为不懂法犯了这样的错误,我很后悔,以后再也不敢了。”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张梁所捕的野生鱼共有5斤多重,其中最大的是一条黑鱼,其他均是泥鳅、鲢鱼等野生杂鱼,他的捕鱼工具及所捕的鱼均被警方扣留,随后将对这些鱼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于男子到河中电鱼一事,办理此案的通州公安分局台湖派出所刘警官说,警方此前接到居民反馈,称有人在萧太后河里进行电鱼或使用地笼捕捉,于是警方加大了巡逻力度,在萧太后河当场将嫌疑人控制。
警方提醒,在禁渔期及禁渔区内,对于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警方发现一起将查处一起,市民发现后,可立即报警。
北京179条河流全年禁渔
无独有偶。5月17日10时许,在北京市通州区北运河内有人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民警当场将正在利用电鱼设备非法捕捞的李某抓获,并查获其违法捕获的鲫鱼276条、餐条鱼25条、鲤鱼3条、蒙古红鲌鱼2条。李某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23日12时许,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甘棠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潮白河友谊大桥南侧河段内有人利用20余米的地笼捕鱼,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涉嫌非法捕捞的田某某当场抓获。田某某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对划定的禁渔区、禁渔期进行调整。
北运河、潮白河(除与河北省交界段)、永定河(除与河北省交界段)等179条河流和密云水库内湖全年禁渔;密云水库(不含密云水库内湖)、怀柔水库、海子水库等 40处水库、湖泊为每年 4 月 1 日 0 时至 9 月 24 日 24 时禁渔;永定河(大兴区与河北省交界段的界内侧)、潮白河(顺义区、通州区与河北省交界段的界内侧)为每年5月16日12 时至7月31日12时禁渔;官厅水库(北京界内)按照《关于调整官厅水库禁渔期的通告》执行,为每年4月1日至8月15日禁渔。
禁止作业类型为除钓具(不包括河湖延绳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摄影报道/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