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帅气男警察击毙通缉犯遭起诉:他只是拒捕 你可以打脚)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南市永康分局大桥派出所警员颜利丞去年4月,为救遭拖行的同事而开枪击毙翁姓通缉犯,被死者家属提告“业务过失致死”。台南地检署经过一年的调查后,认定颜利丞警员符合用枪时机,获不起诉。
2018年4月16日,台南市永康区警察颜利承,跟2名同仁在北区追捕翁姓通缉犯,见到同事遭翁男开车拖行,便连开6枪制止,翁姓嫌犯也因此中枪不治。
事发当时,翁姓嫌犯母亲接受访问时表示:“我有意见,第一,他(翁姓嫌犯)没有拿枪,第二,他只是拒捕而已,你把他打死就不对了。你可以打脚,你不可以打身上”。翁男妈妈认为她儿子只是拒捕,并没有拿枪,警察直接打身体就是没有必要,才会对颜利承提出告诉。
历经1年调查,岛内检方认为,颜利承开枪主因是看到同事生命受到威胁,以及为了阻止翁男在市区失控驾驶,考虑当下状况下才会朝车内开枪,属于依法逮捕范围。检方认为,不能以抽象的风险,限制警察朝挡风玻璃开枪,因此认定颜利承用枪符合时机、最后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