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瓮安男子酒驾致人死亡,逃逸4小时后落网)
6月13日20时43分,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10指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江界河镇铜锣村大窝凼路段,一名妇女倒在路上,生死不明。

接到指令后,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发现倒在路上妇女已无生命体征,是他杀还是意外,一时无法判断。

“现场没有其他散落物,也没有其他车辆的轮胎痕迹,就是一具尸体扑在地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家权告诉记者。由于案发时没有直接的目击证人,现场未发现车辆散落物和可疑物品,给侦破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县公安局责成相关部门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视频大队、属地派出所全力协助专案组调查,通过视频侦查、走访调查等手段连夜排查,发现了端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家权:“当天晚上,我们立即联系了视频办的同事,请他们对肇事路段的监控进行排查,经过排查,发现事发时间段,经过一辆三轮车,有重大的嫌疑。”

通过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民警初步判定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于事发地段较为偏僻,路口又多,无法锁定疑似嫌疑三轮车。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家权:“视频监控离三轮车的距离有点远,只看到三轮车在事发地停了10至20分钟就离开了。我们在这个地方看了之后,没发现什么散落物,就从三轮车驶离开的方向进去看,里面都有很多个寨子,都有上百个小路口,当时里面的道路环境非常复杂。”专案组决定,见人见车、不放过丝毫疑点。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家权:“通过查看监控,办案民警发现,事发当天下午,三轮车停在铜锣供销社门口,当天晚上在附近吃了晚饭之后,肇事者驾驶三轮车往珠藏方向走。”功夫不负有心人,凌晨1时许,终于锁定了三轮车及车主余某某,民警立即赶往其家中。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家权:“办案民警通过仔细勘察车身上的痕迹,在车身上发现有5处血迹以及人的毛发组织,当天晚上我们也在嫌疑人的见证下,提取了痕迹物证。”

民警遂将余某某传唤至交警大队,连夜突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家权:“经DNA比对,确定三轮车上的血迹和毛发属于死者。”


在大量证据面前,余某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6月13日20时许,余某某醉酒后从吃饭地点出来,走路东倒西歪,还驾驶三轮摩托车由铜锣往珠藏方向行驶,行驶至铜锣村大窝凼路段时,其所驾三轮摩托车碰撞正在前面行走的妇女,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余某某怕承担责任,便心存侥幸趁着夜色驾车逃离现场。目前,余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来源:掌上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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