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淄博90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人尽皆知,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甚至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以身试法。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自2018年以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积极协调沂源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宣传部,制定酒醉驾联合抄告制度。大队定期将酒醉驾以及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人员信息抄告至三部门,分别根据权限给予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其所在的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自2018年12月份实行此项制度以来,沂源交警大队共向沂源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抄告酒醉驾及主要责任以上事故人员信息1094人次;其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90余人,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2019年2月,沂源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18年度精神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县文明办对申报的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单位进行筛选,对22个出现醉驾和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公职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酒醉驾联合抄告制度的建立,是对社会化管理的创新与尝试,不仅约束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做好表率,同时织密酒醉驾社会防控体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态势。记者 贾亮 通讯员冯长冰 何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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