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5市查处多人!1人落马)
唐山市纪委监委今日对外公布↓↓↓
唐山市迁西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宝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丰南区大新庄镇农业办公室职员郑全生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8年6月,郑全生为其子操办婚宴,超过规定桌数,造成不良影响。郑全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丰南区黄各庄中学原校长刘长胜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春节前,黄各庄中学时任校长刘长胜以迎接上级督导验收多次加班为由,违规给一名副校长发放了1000元的话费补贴, 给其他5名校班子成员分别发放了700元话费补贴和价值300元的食品,合计6000元,并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入账。刘长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开平区栗园镇党委原副书记、原镇长孙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和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元旦期间,孙庆及其家人接受在栗园镇有开发项目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排的旅游活动,该公司负担旅游费用共计1.5万余元。2016年春节期间,孙庆收受该公司经理赠送的购物卡共计2000元。孙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款项已全部收缴。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 典型问题↓↓↓
1.卢龙县公安局原政委孟祥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6年1月1日,孟祥锐在其子举办婚礼时,收受下属工作人员礼金4800元。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孟祥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张秋艳借公务考察之机到景点游玩问题。经查,2017年11月,张秋艳赴贵阳、成都、重庆等地考察学习期间,到重庆市有关景点游玩。之后,将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宿费和差旅补助费在司法局进行核销。2019年3月,张秋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相关费用已退缴。
3.海港区西港路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张宏刚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经查,2017年11月,时任西港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张宏刚答应为服务对象耿某办事,并以其资金周转困难、为母亲治病急需用钱等为由,分三次向耿某借款共计3.3万元。2018年3月,被免去西港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职务。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张宏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衡水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深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站长邢根成、副站长耿宏轶、副站长兼法制科科长陈景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问题。2019年春节前,邢根成收受深州市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500元购物卡。2014年中秋节至2018年春节,耿宏轶收受某公司购物卡共计4500元。2014年中秋至2018年春节,陈景利收受某公司购物卡共计1800元。2019年6月,邢根成、耿宏轶、陈景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安平县西两洼乡卫生院院长毛树欣违规报销汽油费问题。2018年12月,毛树欣报销个人车辆汽油费1635元。2019年5月,毛树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枣强县王常乡仝站里村党支部书记赵保良、村委会主任高德义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4年,赵保良、高德义从该村户口底册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上报了该村的贫困户。2015年,在建档立卡“回头看”时,两人仍按照2014年上报的名单予以上报,未进行精准识别。2015年12月,经赵保良召集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商定,违规将该县扶贫办提供给该村用来实施肉养殖项目的628只羊,平均分配给了全体村民。2018年3月,赵保良、高德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邯郸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大名县经济开发区副书记、副主任、大名县政府党组成员(大名县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冯全力违规发放奖金、加班费和超标购车等问题。冯全力任大名县财政局局长期间,本人违规领取2010、2011年精神文明奖7482元;经其同意,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大名县财政局违规发放加班费17.15万元;2013年,大名县财政局超标购买2.0排气量帕萨特轿车一辆;超标准支出招待费8.9万元。2018年8月,冯全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复兴区康庄中心校姬庄小学校长刘贵元套取资金违规吃喝问题。2012年9月、2016年12月,刘贵元借用为学生购买“桌罩”“太级扇”名义,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分别套取资金4950元、2960元,所套取资金用于姬庄小学教师聚餐和租车及其他支出。2019年1月,刘贵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涉县鹿头乡郭庄村党支部书记段爱廷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5月,段爱廷、李林鱼等5名村“两委”干部随旅行团到五台山旅游;2014年7月,段爱廷等10多名村党员到武安京娘湖、武当山旅游,两次旅游共用村集体资金2700元。2018年12月,段爱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林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涿鹿县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河东镇郭家湾村原党支部书记董全宝,违反廉洁纪律,以虚报家庭年收入方式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28000元;违反群众纪律,在上级扶贫帮扶项目中优亲厚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扶贫帮扶和危房改造项目把关不严,致使国家扶贫资金40650元被他人违规领取等。董全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将董全宝违纪所得款28000元、及他人违规领取的扶贫资金40650元予以收缴。
二、谢家堡乡朱家峪村党支部书记张国政、村委会主任张桂锁、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晋仕奇三人商议,其三人在为村集体实际出工的基础上虚报出工数量,多领取用工款作为三人的补助。张国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对张桂锁、晋仕奇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检查。
三、涿鹿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人员孟志刚,未对享受农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人员信息审核把关,致使该镇白塔寺、东关等16个村的50名农业户口人员在死亡后由亲属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共计99253.9元。孟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张才任涿鹿县教体局支付中心副主任、规划股股长、基建规划科科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向涿鹿县教育系统下属的学校,推销其妻子刘玉芳注册商店经营的商品,在全县造成了不良影响。张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