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城控股前董事长涉猥亵,疑似涉事酒店回应!事前曾有网友发神秘提醒…)

7月3日,多家媒体报道,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被采取强制措施。
早于媒体报道、警方通报前10几个小时,有网友发布提醒...
疑似涉事酒店:配合警方调查
此前媒体报道,涉事酒店为上海市万航渡路上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红星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涉事酒店疑为上海新发展亚太JW万豪酒店(简称万豪酒店),这家酒店位于上海市大渡河路158号。
万豪酒店是一家五星级酒店,入住价格不菲,标出的价格是每晚2500元至20000元不等,另收16.6%的服务费。实际入住价格,普通房间每晚约1500元。

△上海新发展亚太JW万豪酒店
进入酒店电梯发现,这栋酒店有32层高,在23层,记者发现一层共有28个房间。这家酒店距离新城控股集团很近,992米,步行14分钟。

△新城控股集团
7月4日中午,万豪酒店一位张姓工作人员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关于这个案,如果警方要求涉事酒店配合的话,我们会全力配合。至于当天的情况,我们没有更多信息可以发布。”

△上海新发展亚太JW万豪酒店
张经理还说,“五星级酒店的入住规定是非常严谨的,我们酒店是按照规定去实施的。无论年龄、性别,我们都按照规定登记入住,所有规则我们都是严格遵循的。”
案发后,也引发网友疑惑:案发前,这两个小孩是如何入住酒店?小孩入住需要登记身份证吗?
据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据红星新闻记者了解,目前,包括厦门等城市在内,都要求儿童入住酒店时出示证件,此举曾遭外界质疑。
对此,厦门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从儿童的安全方面考虑,儿童登记十分有必要,这种做法,不是为了防小孩,而是为了防不法分子。因为不法分子带着诱骗、甚至拐卖来的儿童入住酒店、宾馆。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作人员要求大人出示儿童的相关证件,他们无法提供,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可疑后第一时间报警,相当于在入住酒店这一环节,筑起一道打击诱骗、拐卖儿童的防线。
就王振华猥亵女童一案,当天,这两个小孩究竟如何入住万豪酒店?她们是否带了身份证登记入住?万豪酒店的张经理没有就此正面回应。
被调查三天,上市公司为何不公告?
昨天,港股上市公司新城发展控股(01030.HK)收跌24.24%,市值蒸发约150亿港元;其旗下物管公司新城悦(01755.HK)跌23.72%,市值蒸发16.7亿港元。
不过,案件消息传出时,A股已收盘。A股上市公司新城控股“逃过一劫”。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案件行为发生于6月29日下午,距被曝光已经过去五天,即便是以7月1日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计算,到昨天也已经是第三天了,但上市公司既无相关公告,也没有紧急停牌。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而上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7月4日,据@财经网报道,对于是否违规信批问题,新城控股公司表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 年7 月3 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是7月3日接到公安通知的,也是第一时间发布公告,不存在信批违规。
新城控股称,按照上市公司信批的相关规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两个交易日内应该公告,但一般要从董事会知悉开始起算。根据公司公告信息,公司是7月3日接到公安通知的,第一时间发布公告,不存在信批违规。

△图自@财经网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A股盘后数据显示,7月3日,新城控股发生了1笔大宗交易,总成交数量为32万股,总成交金额为1401.6万元,成交价格为43.8元/股,大宗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日成交金额1.73%,溢价2.6%。
买入方为国泰君安证券宁波彩虹北路证券营业部,卖出方为海通证券宁波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另外,最近几个交易日,新城控股频现溢价大宗交易。

网友提前10几小时发提醒
昨天下午,有上海本地媒体报道新城集团原董事长王振华因涉嫌猥亵儿童,已被警方刑拘。昨晚21时许,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22时许,新城控股发布董事长变更公告,称因原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董事长。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王振华事发于2019年6月29日,警方于6月30日接到报案,7月1日王振华到案,7月3日事件被媒体报道、警方发布公告、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发布公告。
但在7月3日上午9时53分,也就是早于媒体报道、警方通报前10几个小时,已有网友在新城控股股吧内提示:散户大家赶紧抛,不要问为什么,我只能这么好意提醒。

“熟人关系性侵占比近70%”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在已经披露的案件细节中,涉事人员除王振华外,还有一名49岁的周姓女性。据女童家长报警称,她把孩子交给自己的朋友周某,原本是带来上海迪士尼游玩的,没想到最后孩子却在上海五星级酒店内遭到了57岁王振华的猥亵。
今天上午,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青春守护者计划”讲师团讲师、上海12355公益律师志愿者杨征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上海12355的一份调研报告数据显示,熟人关系占全部未成年人性侵事件约70%,其中,亲戚(父母或朋友)占比12%,师生占比27.33%,邻里占比24.33%,其他生活接触占比25.33%。“暑假来临,特别要提醒那些给孩子报了外出住宿夏令营的家长,做好预防准备工作,避免孩子在外遭受侵犯。”杨征东说。
就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件来说,杨征东告诉记者,“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未满14周岁女童、男童进行猥亵,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有聚众、在公众场所当着众人面前猥亵等情形,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网传“最高可以判死刑”的说法,杨征东表示,就目前公安机关公布的信息来看,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罪”,并不属于涉嫌“强奸罪”。
他介绍,针对14岁以下儿童,“强奸”的定性并不是按照成人强奸案中的“生殖器官插入”为标准,而是以“生殖器官接触即强奸”来认定,如构成强奸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死刑。但王振华猥亵女童事件,从警方表述来看,调查尚未明确是“强奸”,希望公众尊重最终的侦查结果,同时也要保护好未成年人。
人民日报三问涉嫌猥亵女童事件
嫌犯王某某已被刑拘,仍有太多问号需拉直。
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
“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
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
案件尚在调查,真相不会流浪太久。守卫儿童权益安全,不容丝毫妥协和打折。让司法正义昭告天下: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



来源: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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