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盗窃前科改过自新后做快递,却又见住户家中没人,顺走放在门口价值8000元的快递。被抓时还发动想象,场景还原,称是有人委托自己投件,并非盗取,最终在证据面前才哑口无言。
北青报记者获悉,北京丰台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快递员刘某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36岁的刘某是百世快递公司的一名快递员,2004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北京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5年开始做快递员。
检方指控,2019年1月22日12时许,刘某利用投送快递之机,将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院,贾女士家门口待收的快递包裹窃取,快递包裹内为一件黑色的“Canada Goose”牌羽绒服。经鉴定,被盗羽绒服价格为8670元。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查获,赃物也在刘某家中起获并发还给贾女士。
贾女士称,那件衣服是亲戚帮忙购买的一件加拿大鹅牌羽绒服,价值8670元,“当时是S号,有点小,我想换成M号。”后她将衣服发回货仓进行调号,过了一阵怎么也收不到快递,经过向某通快递沟通,竟被告知快递已签收。“我给快递员打电话,他告诉我确实送到了,不过家里没人。”
后来某通快递公司希望赔付贾女士500元作为赔偿,但被贾女士拒绝了,她决定去小区调取监控录像一查究竟。“这家快递经常来我家送货,都是放下就走,没出过问题。”后来通过点去监控,贾女士看到22日,自家楼下有一名穿着红色毛衣,体态消瘦,留着一头短发的陌生男子,腋下夹着一个黑色包裹,驾驶百世快递车离开了,于是她马上报警。
而在民警找到刘某后,刘某却表示,这份快递是他在小区投放快递时,一名男子委托他邮寄的,“因为快过年了,货物紧俏,我就收了对方15元现金。”刘某说,当时对方还给了他一张纸条,写着收货地址,让他去贾女士居住地址门前取快递。
刘某说,当时并没有添加微信,也不记得那名男子的体貌特征。后来因为他将纸条弄丢了,就一直没有发货,也没有到公司进行备案,这样对方既没办法查物流动向,也不能追查到自己身份。又出于好奇把快递包裹打开,“我觉得他既然给了钱,又联系不上我,我就想据为己有。”
但当被民警问及为什么小区监控并未记录刘某与他口中所说男子交谈画面时,刘某选择沉默不语。
法庭上,刘某面对证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刘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因其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故对其酌予从重处罚。但鉴于刘某当庭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故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刘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