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省一老板欲与情人分手,遭敲诈100000000元)
吉林省一老板欲与情人分手,遭敲诈100000000元。小编惊呆了,这1后面是几个0?!被害人王某在审理时陈述,2016年其和于某确立情人关系。2018年王某向于某多次提出了中断关系,“她给我打电话我不接,发短信我不回,她就不愿意了。”王某讲,于某以两人之间有情人关系的事要挟他向他要钱。威胁的内容要公布王某和她的情人关系,要搞臭王某的名声,还购买汽油桶、菜刀并拍了照片发给王某,并声称要去王某的工厂放火,还要烧了王某家,杀了王某全家。据证人王某的司机刘某陈诉,于某在临江住的时候,他曾到她住的宾馆房间里发现汽油桶、打火机、火柴,为了防止意外,刘某当时把这些东西拿走了。2018年11月6日,王某在网络平台上与于某交涉“怎么才能分手”,于某提出来要一个亿,限期一周给她100万,剩下的打借条作计划还给她。11月9号王某让司机刘某给于存了50000元钱。于某让王某在11月13日前把95万现金打给她,不打就不走。“我害怕她做出危害我家人的事,就报案了。”王某讲。被告人于某在法庭上的供述:王某于2014年8月18日与其确定的情人关系,后来王某说要跟其分手,于某不同意。“我就跟他说要放火烧他的工厂,要杀他全家,要和王某同归于尽。我来临江找王某,王某手机关机,我就给他儿子发信息,发汽油桶的照片还有说要杀他全家。我还让王某给我20000元钱的房租,要是不给我就把我的行李邮到他家”。于某交代,她购买过两次汽油桶,一把菜刀。“2018年11月7日王某又提出和我分手,我向他要一个亿分手费。第一期给我100万元,七天内给我,剩下的三个月之后再说。王某说给我凑钱。还说我在临江住的钱他让刘某给我打过来,11月8日,王某分两次给我转了6000元钱,11月9日给我转了50000元钱,我告诉他还差95万元,七天内要他给我。”于某供述道。案发后,王某和于某达成谅解,于某主动赔偿王某的损失。对此,于某的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与被害人系情人关系,二人因感情问题引发被告人情绪不稳定,继而犯下严重错误,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深,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退赔,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予以处罚。被告人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考虑被告人犯罪系因与被害人情感纠纷引发,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来源丨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 苏杭编辑丨六月审校丨西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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