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官员夫妇因拆迁以诈骗罪双双获刑,二审即将开庭)
【撰文/林红统筹/刘姝蓉】一个是当地新闻出版局局长,一个是当地图书馆财务负责人,却因家中房屋的拆迁问题,以诈骗等罪名双双获刑,近日,随着一审判决书的曝光和二审日期的临近,这起因拆迁引发的官司,再度进入人们的视野。
陈彪、陈灿玲夫妇
官员夫妇遭遇拆迁被判刑
这起案件的主角,一个是出生于1962年的陈彪,原系广西北海市新闻出版局局长;一个是陈彪的妻子、出生于1964年的陈灿玲,原系北海市图书馆任财务部主任。这对本来在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却因为数年前家中房屋的拆迁问题,于2018年12月24日双双被判刑7年。
北海市银海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在北海市海城区十二间屋村“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被告人陈彪于2013年1月下旬,向海城区十二间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办及开发商泳源公司提交包含被告人陈彪、陈灿玲等27人的《安置赔偿方案》、11本土地证和23份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等相关材料,要求泳源公司补偿回建地33块,其中,包含陈彪、陈灿玲以莫家兰、莫游英、林炳冲、邱盛佳虚假权属人的名义骗取回建地,因北海市国土部门经查证1998年地籍图上不存在这4人的4处房屋,且房屋买卖合同存在虚假,泳源房地产公司对这4处房屋不予以补偿。
银海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彪、陈灿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彪、陈灿玲、苏家萍(陈灿玲姨妈)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林业、土地部门批准,共同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非农建设或任由承租人进行非农建设,造成11.04亩林地损坏,均构成非法占用农地罪。遂以诈骗罪、非法占用农地罪判处陈彪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同样罪名判处陈灿玲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非法占用农地罪判处苏家萍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提出上诉,二审开庭在即
一审判决后,三名被告人随即提出上诉。大白新闻了解到,此案将于近期在北海市中级法院开庭进行二审。
陈灿玲的代理律师吴良述说,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被告不构成诈骗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吴良述称,一审判决将泳源公司认定为本案诈骗案的受害人是错误的。当时,开发商与被拆迁户处于平等协商阶段,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一方,拆迁户有权利提出诉求,至于诉求是否合理合法,那也是协商过程中商讨的问题,并不意味着提出请求超出另外一方的承受范围,就定性为诈骗。
此外,一审判决认定陈彪通过李志忠向泳源公司提交了虚构的房屋买卖合同,系事实认定错误。本案没有证据证明该4份协议(复印件,真实性无法查实)、相关33份房屋买卖协议系陈彪、陈灿玲提供,这4份协议(复印件)出处到底是海城区国土局、还是驿马镇国土所,或是其他人,泳源公司从何处得来等等,均没有查清。
吴良述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邱盛佳、莫游英、林炳冲、莫家兰在拆迁地没有房屋,系事实认定错误。事实上,邱盛佳等4人在该处有真实的房屋,建造时间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大白新闻获悉,三人的上诉状共21页,长达1.4万多字,就一审判决提出了数十条申诉意见。目前,该上诉状已递交给二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