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扬州一男子酒驾追尾被敲诈,这一切竟是“朋友”设的局!)
与朋友喝酒聚会后,
仪征小伙赵某驾车回家,
途中却遭遇追尾,
对方见他浑身酒气,
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10万!
本以为这只是一起简单的事故,
可警方介入调查后却发现,
一切没那么简单……
近日,
仪征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4名男子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
受害人因酒驾涉嫌
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
去年12月,仪征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仪征大仪镇S125省道新扬高速附近,有两辆私家车发生碰撞。
警方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后得知,事发当天晚上九点左右,赵某驾车沿省道由北向南行驶,与孙某驾驶的轿车发生剐蹭,事故造成车辆轻微受损,无人员伤亡。
调查中,警方发现赵某浑身酒气,被仪征交警带回接受进一步调查。次日早晨,赵某酒气散去,民警再次与他沟通起当时的情况时,赵某却表示,这事可能另有隐情。
原来,早在报警前,赵某已经与孙某就赔偿事宜协调了一个多小时,对方知道赵某酒驾,张口就要10万块。经过一番口舌,最终,孙某同意赵某赔偿1万元私了此事。但是赵某表示拿不出这么多钱,谈判陷入僵局,孙某便报了警。
赵某告诉警方,
自己酒醒后越想越觉得蹊跷,
对方很有可能是知道自己喝了酒,
故意撞上来“碰瓷”的。
得知这一情况后,警方高度重视,通过与孙某的深度交流,孙某承认确实是自己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目的就是为了获得“赔偿款”。他还交代出了另外一个让赵某无法接受的事实:这个局并非他一人所设,当晚与赵某一起喝酒的钱某、李某也是策划者!
这时,赵某才知道,
原来孙某与自己的“好朋友”钱某、
李某是也“好哥们”,
而且他们三人的关系更铁。
之前,这三人就一直想找个赚钱的路子,便决定敲诈酒驾司机。于是,事发当晚,钱某和李某邀约赵某吃饭,并在饭桌上不停劝酒。等宴席快散时,通知孙某驾车来到饭店附近,开车尾随赵某并在途中设计碰擦,造成交通事故。
近日,仪征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人表示,被告人于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虽然周某是本案的受害人,
但其确实存在的酒驾行为,
涉嫌危险驾驶罪,
警方已对其酒驾行为立案调查。
针对该起案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酒驾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既是对自己人身安全的不负责任,又可能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还有可能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如果遇到碰瓷的情形,一定要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以免人身、财产遭受更严重的损失。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小编向大家重申酒驾的种种危害~
酒驾的危害有哪些?
1.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一旦酒精含量超过0.08%,这时醉酒的驾驶员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了,因为他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醉酒的司机作出反应的时间比正常的状态下慢了一两秒。如果碰上突发的情况,毫无疑问地会直接产生严重后果。
3.触觉能力降低:人的手与脚的触觉会因酒精麻醉作用而降低,故醉酒的驾驶员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使驾车心态改变: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做出平时不会去做的事。
5.易疲劳: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的人易出现肝留迷的现象,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进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请广大驾驶人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共创平安出行环境,
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