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6国道上消失的尸体!)
6月9日晚上22时30分许,南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国安假日酒店门口一辆面包车后轮拖了一个人,且在21时40分接到过群众报警称在206国道白舍路段发现两个人躺在地上,通知了白舍派出所出警,白舍派出所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后未发现那两个人,怀疑面包车拖着的人可能是白舍路段出现的躺在地上的人之一”。当晚,大队就立即启动了交通事故侦破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叶郁青为组长的“2019.6.9”交通事故侦破工作专案组, 工作组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根据面包车行驶轨迹初步判定面包车后轮拖挂死者就是21时40分群众报警称发现206国道白舍路段出现的两个人之一。死者躺在地上的原因是什么?另一个人到哪去了?会不会像死者一样被车辆拖离了现场?一系列的疑云待消。

经过一个通宵的紧张工作,现场勘察组在206国道白舍路段现场发现一部已损坏手机、一块铁块和塑料碎片。案件侦办组通过对面包车驾驶员制作笔录,该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后经血液酒精检测含量为164mg/100ml,属醉酒驾驶),对于在206国道白舍路段是否撞到过人浑然不知。通过提取报案人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录像中确实发现两个人躺在马路上,且相距800米左右。

搜救组通过仔细的排查均未发现另一个“消失”的人,死者为什么会躺在马路上的原因也无法确定。这让专案组压力倍增。

通过在紫霄镇明阳村对现场遗留手机机主家属的走访和亲属对尸体辨认,初步确认死者就是机主胡某某。经了解,死者胡某某性格较为孤僻,向来喜欢独来独往,到哪里都是自己步行,通过走访周边群众,部分群众表示看到其独自一人在206国道行走。那么报案人所说的还有一个人是谁,到底去了哪里,这个疑团始终没有解开。

办案民警再次询问报案人,报案人笃定当天晚上确实看到两个人躺在地上,而办案民警通过报案人车上行车记录仪录像也确实显示有两个人出现在画面中。如果是出现交通事故导致两个人躺在地上,也不至于两个人的位置相差800多米,大队长叶郁青终心存疑惑,一方面向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汇报案情,要求刑侦部门介入,排除凶杀可能。

另一方面要求办案民警反复观看报案人行车记录仪视频寻找蛛丝马迹,该视频中显示报案人看到第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后,便将车停放在路边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完警后驾驶车辆离开时又发现其前方还有一个人躺在马路上,于是又拨打110报警电话称是有两个人躺在马路上。因该视频是记录事故现场的唯一录像资料,副大队长邱强与办案民警通过最慢播放的形式不放过视频中的任何一个细节,终于在视频中发现一个异常,在监控中出现一辆白色越野车一闪而过,车上疑似拖挂了异物,并在报案人停车报警的过程中拖挂的异物掉落到了报案人停车地点的前方道路上,通过反复观看和时间的比对,办案民警判断另一个“消失”的人极有可能就是死者,在报案人报案过程中又被一辆白色越野车拖挂800米左右掉落在地。

办案民警又通过城区红绿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进行模糊查询,最终确定了白色越野车车牌号,通过对白色越野车鉴定分析,发现了人体组织,印证了民警的判断。但是从案件分析和尸表检验来看,死者除拖挂伤以外,胸口有一处明显的撞击伤,而面包车上没有撞击痕迹,死者第一次躺在地上的原因肯定是别的车辆撞击或者其他原因,为此,办案民警通过排查白色越野车通过事故现场时间前沿途所有卡口信息,并调取过往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锁定了几辆嫌疑车辆逐车排查,要求见人见车。就在紧张排查过程中,白舍派出所传来好消息,一曾某某到其派出所投案自首,承认其驾驶车辆在6月9日晚上21时25分左右在206国道白舍敬老院路段撞到一个行人,因害怕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后叫其朋友去现场查看被撞人员伤势情况,其朋友到达现场后未发现有人躺在地上(已被面包车拖离现场),曾某某便以为被撞的人没什么大碍自己离开了现场,得知交警部门正全力追查当晚事故情况,迫于强大的心理压力,选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通过比对曾某某当晚驾驶车辆,就在办案民警锁定的几辆嫌疑车辆里面。

经查,2019年6月9日晚上21时25分许,曾某某驾驶赣F63E**小型汽车在206国道白舍往南丰县城方向行驶至白舍敬老院路段,撞上行人胡某某后驾车逃逸,胡某某倒地后被曾某驾驶的贵BKB7**越野车拖挂800米左右掉落在马路上,后又被吴某某驾驶赣FW55**面包车拖挂20多公里至县城国安假日酒店门口,被群众发现车后报警。

至此,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里,经过专案组的不懈努力下,克服重重困难,在事故现场无任何电子监控的情况下,利用报案人行车记录仪监控录像的关键线索,成功侦破了“6.9”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告慰了死者亡灵,又鼓舞了士气。通过该起案件的侦破,办案民警创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手段,行车记录仪被民警称为移动“天眼”,给案件侦破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来源:抚州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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