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一女子与多人相约自杀,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
今年50岁的女子刘某某,住在淮南,近日,她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受审,而她之所以被指控,是因为与多人相约自杀,致一小伙身亡。据指控,2018年10月初,刘某某因深陷债务欲自杀,入住六安市裕安区某宾馆,后通过网上查询自杀方式,并加入一自杀群。2018年10月13日,刘某某与身在福建的小伙吴某(化名)相约自杀。10月15日,吴某从上海乘坐动车来到六安,刘某某到六安市火车接吴某,后两人一起乘出租车到六安市某医院,均以睡眠不好为由开取安眠药。后刘某某带领吴某来到宾馆,吴某入住宾馆另一房间。当晚19时许,两人外出吃饭,21时许,两人先后返回宾馆,期间,刘某某虽然口头劝说吴某不要自杀,但吴某仍然于10月16日6时许,被发现自杀在其住宿的房间内。2018年10月17日,刘某某又计划与身在江苏省和浙江省两人相约自杀。10月18日,对方两人来到六安,刘某某陪同两人到医院开取安眠药,后三人欲寻找适合的宾馆,随后被警方抓获。检方认为,刘某某帮助他人自杀,情节较轻,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每个人面对困难挫折时,本应该积极应对,排除困难,在他人遇到困难尤其是有轻生念头时,我们本来应该做的是拉一把,劝一把,即使不能拉一把也不能向前推。而刘某某的处理方式,是令人感到遗憾的,帮助他人购买工具、提供场所。吴某死亡后,刘某某依然没有停手,继续相约他人,希望刘某某深刻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公诉人当庭说道。“我不认可公诉人指控我帮助他人自杀,他们都是成年人,自杀是他们对生命的选择,而不是我强加给他们的。我跟他们素不相识,也是进群认识的。我没有帮助他人的行为,我是跟他们相约,把我自己也考虑在内。”刘某某认为自己并非构成故意杀人罪。此案未当庭宣判。安徽商报融媒体新闻中心综合出品记者 张剑值班编辑:沐 雨值班主任:马翔宇值班主编:冯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