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市低保标准提至每月670元)
近日,记者从南昌市民政局获悉,为了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让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今年南昌又一次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据悉,南昌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610元提高到67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43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月395元提高到44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290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5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城市提高到每人每月485元,农村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此次调整后的保障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南昌市将有13.1万困难群众受益。
编辑: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