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曝光台】酒驾零容忍,实名曝光没商量!)
酒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提到酒驾,很多人都闻之色变
酒驾车祸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
血的教训没有叫醒这些酒后驾车的人
仍然有很多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019年6月4日21时35分许,郭仙平驾驶一辆车牌为赣BR540C的二轮摩托车驶入G323国道新城供电站路段,经检测,酒精度为33mg/100ml,确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赣州交警再曝光一批
2019年二轮车涉酒驾驶的“马路杀手”
看看都有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罚和曝光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真正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从自身做起,珍爱生命,远离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