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安17名男女夜幕下竟在田中一起赌博 被警方一锅端)
2019年6月4日晚,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联合市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夜幕下出击成功端掉一处藏匿在水头镇邦岑村偏远田边的赌博窝点,当场抓获涉赌违法犯罪嫌疑人17人。霞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南安市水头镇邦岑村一偏远田地经常有人搭帐篷聚赌。接报后,霞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水头镇检查举报内容,经过踩点侦查,逐步摸清该窝点的“营业”规律。
2019年6月4日晚,霞美派出所联合市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出动警力30多人,对布控的赌博窝点实施收网抓捕。
所有参战人员便衣出动,驱车到水头镇辖区后,为防止赌博窝点“眼线”察觉,统一换乘“货拉拉”箱式货车,为隐蔽行进,只能将货车车厢封闭,经过十几分钟的颠簸,参战人员下车时已经汗流浃背,衣服都能拧出汗水。
走了20多分钟,距窝点几十米时,参战人员利用杂草掩护匍匐前进,悄悄逼近,从两翼包抄,待时机成熟,一拥而上,“警察!别动!”,围在牌桌前的参赌人员惊慌失措、四下逃窜,被形成包围圈的民警逮个正着,参赌人员被一锅端。
此次行动共抓获涉嫌参赌人员17人,当场缴获赌资8万余元及相关赌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今日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