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伊川交警侦破“3.13”多车撞碾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年3月13日20时30分左右,伊川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一路人报警称,在洛栾快速通道伊川县境内林溪公馆路段,一男子疑似被车撞死亡。接警后,交警大队领导带领事故处理民警师磊、刘国辉等人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初步确认死者为一名70多岁的男性老人。从现场碾压痕迹看,他被多辆车碾压致死。现场散落有多块不同颜色的车辆碎片,肇事车辆均逃逸。为了防止死者再次被车辆碾压,六中队副队长张建伟带领队员到现场守护,对车辆进行疏导。大队连夜成立“3.13”专案组,随即展开工作。一组走访报警人;一组对现场周边路段的所有监控探头进行调取排查;一组排查询问来往车辆、路人、排查周边汽车修理厂。因为事故发生时天黑视线不清,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为了使案件尽快侦破,大队抽调多名中队民警加入到专案组。民警调取事发时监控录像,查出车祸发生时段有50多辆车经过此路段,经排查确定20多辆车有嫌疑。为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还原事实真相,交警大队聘请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技术专家对这些嫌疑车辆逐一排查鉴定,并把有重大嫌疑车辆上的可疑物送到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做DNA鉴定。经和死者的DNA比较,确认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和两辆轿车或碰撞或碾压了死者。民警依法传唤了涉嫌肇事车辆驾驶员。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不得不说出自己路过时的事情真相:据第一个到案的司机李某红讲,13日20时23分左右,他驾驶货车从汝州回洛阳过伊川县志远桥右转弯上洛栾快速通道,行驶约200米左右时,感觉车头有声音,觉得撞了人就停车察看,见车前方地上趟了个人,当时想报警,后来害怕承担责任就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另两辆车驾驶员先后经过此路段,没注意路面情况对躺在地上的人进行了碾压,也没停车就离开了。最终三名肇事者对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这一事实均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莫己,对死者家属表示歉意,并愿对死者家属做出赔偿和接受法律的制裁。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抢救伤者,立即报案。如果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相关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