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瓦志玛,藏族,1977年11月生,200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新龙人。历任四川省得荣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川省甘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达瓦志玛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官,牢记自己是一名基层院的领头者,她时刻告诫自己要与时俱进,通过学习提升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领导水平,适应新环境,迎接新挑战。
四川省甘孜县是藏区的稳定工作大县,为了把主动创稳的“根”扎在群众和僧尼之中,来甘孜履职三个多月里,达瓦志玛主动放下“检察长”身份,担当“双语服务员”,多次深入联系乡和联系寺庙,广泛开展社情民意调研,收集群众和僧尼困难诉求9件,现场解决5件,制定方案限期解决4件。积极探索藏区检院常态维稳工作,每次维稳期亲自带班、亲自部署,多次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维稳安保任务。
在达瓦志玛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已成为奢侈的想法。检察工作难干,尤其是对女同志来说更是如此。为了工作远离家人,特别是年迈母亲不时生病住院,她却在跟进一宗刑事杀人案件,无法第一时间侍奉左右,一双儿女常常在电话里喊着想妈妈,她却只能眼含热泪回答“妈妈也想你们”便匆匆挂断电话继续工作。
达瓦志玛利用一切时间走访乡镇、结对认亲户、共建共创联系村、联系寺庙记录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成员情况。几年来,共走访群众500余人次,接待来访群众26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查龙镇追回虫草采挖金28万余元。她全力以赴推进精准扶贫,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扶贫捐款6000余元,为夺多乡教育基金捐款10000余元,为夺多乡小学学生购买校服65名套,给予夺多乡5万元现金帮助,提供6万余元水泥用于联系寺庙地坪硬化。她还帮助群众协调解决住院就医、代办医保、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问题。
她深入基层,情系群众,公正执法,维护正义,所做的努力和成绩深受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赞扬。她先后荣获“甘孜州优秀援石干部人才”“四川省十佳青年检察干警”“四川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感动四川检察人物”“全国妇女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