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神仙打架”消费者遭殃 开发商与销售谁该负责)
由于开发商与销售商之间“纠纷打架”,业主的全款购房变成了摊上官司,不但房子没有了,全款购房的钱要退回来也不容易。这次的购房经历,让璧山的叶先生一家人是欲哭无泪!


叶先生告诉记者,这次痛苦的购房经历开始于去年的11月。由于全款购房有优惠,当时,他花费55万多元,在璧山的璧玉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售楼部人员承诺,将尽快办理网签手续。可在近8个月时间之后,售楼部人员却突然告知,由于开发商和销售商之间存在纠纷,叶先生交的购房款已经被销售商扣下,房子也将不可能办理网签手续。这个消息在叶先生一家看来,不亚于晴天霹雳。


叶先生说让他最为痛心的,还不是看中的房子拿不到手,而是当初给出去的55万的购房款,如今要拿回来,也不容易。开发商的态度很明确,这钱,退不了。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找到了的璧玉城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之前的销售公司已经撤场,现在的他们是另一家公司,负责销售璧玉城的商业门面。


收了全款的销售商已经撤场,那璧玉城的开发商会有何说法呢?记者随后与开发商方面的何经理取得了联系。他解释说,他们与之前的销售商存在经济纠纷。而叶先生的购房款交给了销售商,因此,开发商这边将不能向叶先生交付房屋,也不可能向叶先生退还购房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叶先生当初购房时,只是和售楼部的销售公司签订了购房意向书,手里并没有正式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上也只盖有销售公司的公章。叶先生说,像他这种情况的还有十多户人家,目前,已经将自己的遭遇向当地房屋和建委部门进行了反映。

采访中,之前撤场的销售公司负责人,给叶先生打来电话说,他们与开发商的纠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接下来他们愿意与开发商和交纳了全款的购房业主一起,协商处理此事。

开发商聘请外包公司进行销售,这样的模式已经普遍存在于房地产的销售中,叶先生的遭遇也给大伙儿提了醒:在售楼处卖房的并不一定就是开发商。在交钱之前,最好看看,合同或者购房意向书上的公章是否是开发商的。如果不是,律师建议,消费者一定要查看对方的代理授权书,并留下证据,这样更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本文来源:于哥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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