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昌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南昌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南新乡南新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大水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接待问题。2013年期间,时任南新乡南新村党支部书记刘大水与时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华文,违规为9名村干部发放值班补助,并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金额共计28535元。2019年4月,南昌县纪委给予刘大水、刘华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廉洁南昌编辑:李剑楠审定:李丹核发:杨赟

本文来源:南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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