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江门一33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5月27日至6月3日,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等3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起,被告人郭某诒、张某以乡亲关系、金钱利益为纽带发展组织成员,并采取暴力压制和开设赌场输送利益的手段将其他恶势力组织收归名下,逐步形成以郭某诒、张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鹤山市共和镇一带,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倾倒废泥垃圾、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影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及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