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发海南!两男子相约自杀,一人死在宾馆房间里,活下来的被判3年)
26岁的海口男子陈某和32岁的浙江男子尹某于去年相约海口自杀。
结果,陈某死在了密封的宾馆房间里。尹某活了下来,但却被控故意杀人罪。
今日上午,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对尹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尹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
案件回顾
因为负债,26岁的海口男子陈某与32岁的浙江男子尹某于去年通过QQ认识被害人陈某,二人相约一起烧炭自杀。
4月11日凌晨,尹某从浙江抵达海口,与陈某相聚并共同入住海口一家宾馆。
4月11日下午,二人用尹某的身份证登记入住海口市美兰区大英路某招待所303房。后二人一同到超市购买炭炉及烤碳。
12日凌晨1时许,二人在房间卫生间内开始准备烧炭自杀,陈某拿出安眠药由二人各自服下。因房间卫生间内烧炭产生浓烟,二人身体感到不适,便中途放弃。待烤碳燃烧没有那么多浓烟后,尹某将卫生间内正在燃烧的烤炉转移至房间中,二人继续在床上休息。
4月13日凌晨,尹某醒来发现被害人陈某的身体僵硬,确认被害人陈某死亡后,其立马收拾行李逃离现场。
当天10点29分,尹某打电话报警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今年4月11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尹某被控故意杀人罪。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
尹某为陈某自杀提供心理支持,并在实际中提供帮助,应认定尹某故意杀人。但两人没有矛盾,分处两省,因负债相约自杀, 是被害人同意下的他杀,情节较轻,建议对尹某在3年至5年有期徒刑进行量刑。
尹某不服
尹某表示自己不构成故意杀人,尹某的辩护人称尹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但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要件,应由合议庭判决,建议对尹某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一审宣判
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认为,尹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尹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理由不成立。鉴于尹某犯罪情节较轻,系自首等, 今日上午,美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尹某表示不服,当庭表示将上诉。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何慧蓉/文/视频 通讯员 王倩/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