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补250万元!东莞一大波补贴可申请了!快来领钱!)
好消息!东莞又有一大波补贴“来袭”,最高补贴250万元!快来看看你能申请吗全市特色人才:购房最高补250万东莞市2019年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报、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以及特色人才创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将从6月1日开始。经东莞市认定评定的特色人才可申请最高250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个人创业贴息贷款最高可申报100万元。租房购房都可申请补贴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显示,特色人才租房购房都可申请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特级人才最高5000元/月,一类人才最高3000元/月,二类人才最高2500元/月,三类人才最高2000元/月,四类人才最高1500元/月。租房补贴按月计算(以房屋租赁发票为准),补贴年限累计不超过3年(36个月)。购房补贴要求特色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并未在本市购买过商品住宅房,在获得东莞市特色人才称号后,为解决特色人才在莞住房问题,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本市首次购买商品住宅房,按特色人才类别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的商品住宅购房总额为准。购房补贴标准为:特级人才最高250万元,一类人才最高200万元,二类人才最高150万元,三类人才最高100万元,四类人才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从成为特色人才的当年起接受申请,从成功申请的下一年起按5年等额发放(每年须申请一次,连续5年)。个人所得税最高补贴50万元除了住房补贴,特色人才在莞还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补贴。个人所得税补贴按特色人才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的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进行补贴,同时特色人才获得的补贴资金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税率20%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时间从被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且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月算起,为期最长三年(36个月),每人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据介绍,领满36个月补贴的特色人才,再被认定、评定为其他类别特色人才的,不再享受此项补贴。2019年6-7月我市将开展“东莞市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以下简称“经济贡献奖励”)申报工作。在莞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二类以上特色人才9个月)上年度工薪收入30万元以上(属金融机构和创业投资企业的50万元以上)的特色人才,可申领“经济贡献奖励”,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部分的最高不超过80%标准核算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已领取或申报个人所得税补贴的则不得再申请相应年度的“经济贡献奖励”。

创业贷款贴息申报最高100万元特色人才在莞创业也可享受创业贷款贴息申请。东莞市人社局发布的公告显示,特色人才在莞创办的获得银行机构贷款的企业,绝对控股(占股50%以上)在《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实施期间创立的,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获得银行机构贷款的企业可提出申请。东莞市财政按企业贷款期内实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已获市财政其他贴息资助的同一笔贷款不能重复进行贴息申请。特色人才所创办企业要想获得贷款贴息,应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特色人才绝对控股(占股50%以上)进行申报;申报企业是在东莞市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特色人才本人;企业依法经营、从事的产业和借款投向的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市的政策导向,并由推荐特色人才的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确认;所申请企业未获市财政其他贴息资助。全市企业:稳岗可申领50%失业险补贴5月29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8年稳岗补贴申领和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通知,符合政策界定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失业保险费按该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乘以6个月予以返还。根据相关规定,两项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企业稳岗可申领50%失业保险费补贴依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在我市依法参保的企业,且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裁员率是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低于东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4%),均可申领2018年稳岗补贴。通知明确,对符合政策界定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带上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的人社分局办理相关事宜。申请保费返还需满足三个条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及《广东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裁员率是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低于东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4%),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号)精神认定为参保困难企业的企业。凡是符合政策界定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乘以6个月予以返还,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不再同时享受《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所规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人社分局办理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的同时,填写《广东省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申报申核表》办理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事宜。东莞青年人才:最高领4万元补贴申报时间2019年6月3日至7月15日申报条件(一)个人条件户籍条件:须落户东莞,具有东莞户籍。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时间条件:以上学历毕业三年以内(即2016年6月3日后毕业)。劳动关系条件:与成长型企业签订2年以上(含 2 年)或续签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工作社保条件:在成长型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齐全)满12个月(即2018年7月份前在成长型企业缴纳社保、五险齐全)。(二)工作企业范围工作企业须为在东莞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市镇街(园区)两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重点人才项目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入选对象培养措施1、举荐青年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吸纳入选对象成为共青团挂职、兼职干部;发展入选对象成为企业团组织核心力量;推荐入选对象参评各级各类荣誉,探索作为党政管理和企业的后备人才力量。2、建立导师团对入选对象进行培养,导师培养原则上为期一年,开展联系指导等服务。不定期进行座谈或集体谈话。3、组织参与各类人才培训、技能竞赛或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活动,推动参与各类人才交流、项目对接及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政策宣讲、沙龙、讲坛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入选后的补助发放第一次补助:2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发放。第二笔补助: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发放。第一次补助后、第二次补助前将对入选对象在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核实。如入选对象继续在我镇辖区内原成长型企业或其他成长型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则发放第二次补助;如入选对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在我镇辖区内其他成长型企业工作,或入选对象工作的企业不再属于成长型企业,则终止发放补助。入选对象凡已享受东莞市和我镇其它人才政策补助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其它人才补助资金。注:申报人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补助资格,对已拨付的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多镇街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东坑日前,东莞东坑镇青年人才启航计划遴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东坑镇每年遴选15名东莞户籍并在本镇辖区内成长型企业工作的青年人才进行培养补助,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为期2年,建设凝聚一支优秀企业青年人才队伍。申报和遴选流程(一)现场申报(2019年6月3日至7月15日)申报人须本人在申报时间的工作日内到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大道文化中心二楼团委办公室现场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东莞市青年人才启航计划申报表》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申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报人与我镇辖区内的成长型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续签1年以上(含 1 年)、2年以下的劳动合同,则需同时提交上一份与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成长型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数据须更新到2019年6月份);申报人在莞开户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可待遴选结束确认为入选对象后再补交)。(二)开展遴选(2019年7月至8月)初审:由团镇委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审核,镇组织人事办、人社分局、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办协助做好有关学历认证、参保记录、成长型企业资格等资料核实工作。如申报材料不符合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未通过”及其理由依据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审核意见,则视为申报材料通过审核。申请人接到未通过审核意见后,可与团镇委本项工作主管人员沟通和要求进一步解释。面试:初审结束后,入围人数少于或等于15人的,由团镇委汇总形成“启航计划”建议名单提交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入围人数大于15人的,由团镇委成立评审组对初审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5人形成“启航计划”建议名单,并对建议名单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征求纪检、卫健、公安等部门意见。终审:镇领导班子会议对“启航计划”建议名单进行审议,研究决定“启航计划”最终入选名单。(三)公示公布(2019年9月至10月)拟入选名单将于我镇镇政府官网、有线电视、“东坑发布”、“东坑镇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3381785受理地址: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大道文化中心二楼团委办公室

横沥为助力东莞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增创人力资源红利,东莞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实施青年人才启航计划。今年,横沥镇在全镇范围内遴选15名东莞户籍并在我镇辖区内成长型企业工作的青年人才进行培养补助,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为期2年,建设凝聚一支优秀企业青年人才队伍。

万江日前,东莞万江街道已启动“青年人才启航计划”。根据相关文件,万江街道将每年遴选15名东莞户籍并在本镇辖区内成长型企业工作的青年人才进行培养补助,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为期2年,建设凝聚一支优秀企业青年人才队伍。(一)开展遴选时间:2019年7月至8月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组织面试遴选确定补助对象;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多于30人的,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补助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补助人数确定遴选补助对象。(二)公示公布时间:2019年9月至10月拟入选名单将于万江街道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联系方式联系人:傅小姐联系电话:28630370受理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曦龙大厦AB座一层万江志愿者协会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赶紧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吧!顺便将这个好消息转给身边的人!消息来源|莞香花开本期编辑|林坤明

本文来源:东莞日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