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华一男子和已婚女同居,最后竟然把她……)
她,怎么都想不到昔日情意缠绵的“枕边人”只因压制不住内心的猜疑竟会心生恶意动手杀人!

5月28日上午10点半,一起故意杀人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汤海庆担任审判长,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建岳出庭支持公诉。

汤海庆院长

毛建岳检察长这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胡某某与被害人周某某为同居关系。胡某某——本案被告人有一名曾举办过地方婚俗的妻子,且育有一子,后其妻子离开胡某某。周某某——本案被害人在老家有丈夫。被告人胡某某与被害人周某某为同居关系。案件经过2017年10月被告人胡某某在老家通过社交软件搜索附近的人与周某某加为网络好友,经过聊天相互认识。2018年2月被告人胡某某约被害人周某某来到了永康,两人在胡某某家中开始同居生活。2018年8月13日早上胡某某因怀疑周某某有外遇,与周某某发生争吵并动手。后胡某某手抓被害人周某某的头发撞击地面,用电线绕其颈部四周并打结,接着把周某某装入塑料袋、编织袋内,用绳子捆绑住袋口,将尸体抛至小竹林里。经公安机关认定周某某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可能。

在庭审中,审判长汤海庆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在听取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法庭休庭进行评议。在庭审中,审判长汤海庆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在听取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法庭休庭30分钟,进行评议。此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依法当庭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胡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

检察长毛建岳在起诉书最后强调:“莫作恶,作恶必被抓!”被告人、被害人之间非法同居关系是引发本案悲剧的根源, 采用简单、粗暴、极端的方式解决冲突,是引发本案悲剧的直接原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人胡某某最终认罪服法。被告人胡某某的经历,再次警示所有人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据了解,法检“两长”同堂办案在金华法院已不是第一次了。这种由法院院长亲自坐堂审案、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例,充分发挥了院长、庭长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提升了案件审判质效。来源:金华检察、浙江法制报

本文来源:浙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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