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乡小学生走进检察院 零距离感受“小荷”法治课堂魅力)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虎成 任娜 通讯员 连丽娟
“检察院的职能是什么?”“检察院可以抓捕犯人吗?”“检察院和法院的分工有什么不同?”“我们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呢?”
5月29日一大早,新乡市检察院就热闹起来,来自该市新区小学、铁路小学等学校的100多名师生代表和学生家长,走进该院“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从旁听模拟法庭到参观文化建设,再到“小荷”法治课堂,一张张充满好奇的脸庞,给严肃庄重的“检察蓝”注入了新活力。
什么是“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平时经常为孩子们答疑解惑的“小荷姐姐”“小荷哥哥”是谁?原来他们是多名检察官及志愿者共同的名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心你们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使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林海告诉孩子们,“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于2017年由新乡市检察院牵头,联合法院、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团市委等13家单位成立的,旨在创新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特殊、优先保护,使他们顺利回归校园和社会,健康成长。目前“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已经是新乡检察机关的一张闪亮名片。
活动当天,为了让孩子们切实理解法律法规,提升法律在孩子心理的震慑力,检察机关还设立了模拟法庭,同学们通过旁听真实案例的审判,真切感受到了法庭审判的崇高、严肃、公正。铁路小学四年级三班毕梓宁说:“看到法官阿姨判决‘小偷’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偷窃行为有这么大的危害性,都是上网惹的祸……今后我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沉迷游戏,和同学们互相监督。”
“案例中的小明为了炫耀自己的计算机技术,采用了不正确、不合法的方式,受到严厉的刑罚处罚。作为网络使用者的你们,一定要懂得相关法律,切不可因一时贪玩、刺激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模拟法庭刚结束,“小荷法治课堂”接着精彩开讲,同学们饶有兴致观看了防性侵动画片、听取“网络犯罪”的特征,掌握相关法规的知识点。一旁的学生家长黄雪焦说:“为‘小荷’点赞!通过今天的真实案例体验、检察官的生动讲述,在孩子们心里埋下了正义的‘种子’,作为家长也受益良多。”
新乡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邀请小朋友们走进检察院、走进“小荷维权中心”,旨在通过参观、授课等方式,帮助他们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凝聚各有关部门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据介绍,下一步,新乡市检察院将积极推进“小荷”工作室进社区、进看守所、进医院、进民政、进公安派出所,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对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被害人的有机统一。
编辑: 马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