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华女子上公厕,门缝下伸进来一只手机!偷拍者已有老婆孩子)
尽管事发已经过去两天
蒋女士仍心有余悸
前天晚上
她在上公厕时
门缝下竟伸进来一部手机
根据婺城警方通报,5月20日晚7时许,蒋女士和儿子外出散步,路过浙中乐园附近时她想去上卫生间,便让儿子在门口等候。其间,蒋女士突然发现,门缝下有人拿着手机伸进来偷拍。蒋女士大吃一惊,连忙叫喊,告诉在外等待的儿子有人偷拍。蒋女士的儿子看到一名男子从女厕所跑出来,便立即追上前将其抓住,并报了警。
接警后,白龙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偷拍男子带回派出所做一步调查。
经审讯,嫌疑人朱某对自己在公厕偷拍的事实供认不讳。朱某供述,他已婚,有两个小孩,而且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偷拍。
2016年,朱某因偷窥他人,与对方家人发生冲突并导致其受伤,最后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现在还在缓刑期间。如今,他再一次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侵犯他人隐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朱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简陋公共厕所较容易被偷拍,所以女性市民在如厕时要尤为小心。应在平日的生活里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进入公共厕所时最好多留个心眼,如发现有人拿着手机,行为怪异,应及时制止,一旦遇上偷拍,可以大声呼喊,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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